|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1月19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高翔 林黄娟 本报讯 昨日早上,长泰法院刑庭法官驱车数十公里,来到该县偏远山区坂里乡,为系列盗车案的5名受害者,集中发放退赔款20000余元。 去年6月至7月期间,陈某福等人多次窜到长泰县枋洋、坂里等乡镇盗窃摩托车,盗得摩托车5辆,涉案金额20000余元。在审理此案时,办案法官为了让受害人的损失得到赔偿,多方协调让被告人退赔。与此同时,被告人家属也主动将退赔款交到法院。最终,法院贯彻教育与惩罚并重的刑事政策,接受退赔款,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