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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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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张新册 吴秋逸 本报讯 昨日,龙文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石某海。 石某海是平和县人,2001年年初,他在漳州火车站附近捡到一套旧制式的绿色警服,就想用这套警服讹点钱财。当年4月30日晚,石某海通过网上聊天,认识同是平和县人的叶某,就邀约叶某见面。见面时,石某海身着捡来的警察服饰,携带拇指手铐,声称自己是警察,并说有人举报叶某在卖淫,威胁叶某跟他同往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石某海将叶某带至龙文区蓝田开发区一机砖厂附近,强行与叶某发生关系,事后又抢走叶某的手机。 案发后,石某海潜逃至厦门、泉州、龙岩一带,隐姓埋名,以打工为生。去年12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厦门警方在该市一工厂内将他抓获归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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