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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闽南新闻-厦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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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0日
厦门一市民买12斤草虾
袋中被掺4斤水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陈铭训 林民生

本报讯 买来的12斤草虾中,竟然被掺了4斤水。昨日,厦门一消费者向思明区鹭江工商所投诉后,挽回损失152元。

昨日上午,海沧人王先生到开禾路占道市场买了12斤草虾,每斤38元。不料,他回到家打开袋子后,才发现里面有好多水。他赶忙向鹭江工商所打电话投诉,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核实,鱼贩的电子秤有问题,问题出在鱼贩捞虾时做了手脚,把水也装进袋子里。工商人员把水倒掉后一称,草虾只有8斤。鱼贩在事实面前没有狡辩,给王先生补足了4斤虾。

春节临近,消费者都在忙着采购,给不良商贩提供了“宰客”的机会。那么,消费者如何PK鱼贩呢?工商人员支了几招。一是要求鱼贩先关掉电子秤再开,要注意鱼贩手上的动作,如果是遥控秤,他可能把手伸进口袋去操纵遥控器,另外对鱼贩手在键盘上多余的按压也要留心;二是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秤,让鱼贩看到,或声称自己会去公平秤复称;三是装虾的袋子要事先刺破几个洞,让水流出来后再称;四是称好鱼后,自己先复称再让鱼贩宰杀;五是鲜活鱼虾称完后,要打开来看,预防被调包,以防活的被换成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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