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许悦 郑楚贞 冯锦聪
本报讯 2月6日,长泰广电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境外人民币作为出资方式的变更申请,获得长泰县工商局核准,成为该县首例境外人民币投资项目。
2011年10月12日,商务部正式颁布了《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境外人民币(包括港澳台)直接在华投资。
据长泰县工商局外资股介绍,政策出台后,长泰广电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经过漳州市商务部门审批,从境外汇入投资资本人民币210万元,并向长泰县工商局提出以境外人民币作为出资方式的变更申请,顺利通过了核准。据介绍,这是《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后,长泰首例境外人民币投资项目。
长泰广电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为主营业务的公司,2010年7月份,该公司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港资)。随后,企业又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0万元人民币。这批注册资本采取分批到资的方式陆续到位。
长泰县工商局外资股冯股长告诉记者,在商务部没出台政策前,该公司都必须以美元、港币等外币出资。即使外商在境外持有人民币,也无法直接汇入企业基本账户,而必须兑换成外币再汇入,无形中增加了汇兑风险。这项政策出台,为投资中国的外商避免了汇兑风险。此举在扩大人民币国际影响力、增加境外人民币使用渠道的同时,更提高了外商来华投资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