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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8版:漳州新闻-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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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0日
□“烟草公司供货 店主投诉掺假”追踪
烟草物流公司提醒:

收货时务必要核对

本报讯 龙海隆教乡白坑村的老蔡,从龙海烟草公司进了40条香烟,但配送员送货过来时,并未让人验货及签字确认,事后他清点香烟发现,有9条是“问题烟”(本报2月4日A5版曾作报道)。

昨日,漳州烟草物流公司的王经理称,烟草属于国家专卖品,在生产、配送环节中都是层层把关,他们绝对不可能给客户配送假烟,不过,当事配送员未让老蔡家人验货签字,这是工作程序的失误,公司已对他作出相应处罚,目前,他们与老蔡之间的矛盾已解决。

王经理也提醒零售户,在香烟配送到店时,不仅要详细核对外包装和品种数量,还要检查每条香烟是否喷码、喷码显示的数字是否与自己的零售许可证一致,只要发现外包装有破损,或者喷码不对,都可以当场拒收,或直接打电话向烟草公司反映,烟草公司将在下一送货日给予调换。

N本报记者 王庆平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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