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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7版:漳州新闻-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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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9日

漳州三医院 将增7病种付费限价

N本报记者 林深圳 见习记者 戴江海 通讯员 吴文群

本报讯 今年,漳州将增加7个付费限价病种,在漳州市医院、龙海市第一医院、东山县医院试点。这是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汇报会上获悉的。

新增的7个付费限价病种为: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下肢静脉动曲张、股骨干骨折、单侧精索静脉曲张、自然临产阴道分娩、输卵管妊娠、胃癌。

漳州市卫生局表示,他们已将3家试点医院近3年来,有关这7个病种的收费情况上报省卫生厅和省物价局,等上级部门核定具体价格后,实行付费限价。

单病种付费即明确规定治疗某一种疾病该花多少钱,能有效防止“小病大治”问题。患者确诊入院,签署协议,按单病种付费价格一次性支付,由医院包干使用。付费价格,包含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这样,从入院到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患者将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除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镇痛装置等费用外,医院不得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从2010年11月开始,我省31家医院开始试点计划性剖宫产、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这3个病种的限额付费措施,漳州市3家试点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率先执行了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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