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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泉州新闻-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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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3日

酒过三巡后 村支书打伤村民
●消息来源:泉州市中级法院

N本报记者 韩影

几杯啤酒下肚,村民阿贵(化名)酒桌上直言村支书郑某荣做事不留情面。两人互不相让,扭打成一团,阿贵落下九级伤残。郑某荣被安溪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附带民事赔偿12万多。

事发2010年11月,37岁的郑是安溪县蓝田乡益岭村支书,和阿贵是朋友。事发时,阿贵经过郑家被邀饮酒。几盅酒下肚,阿贵想起早年过节,便说了书记几句,引爆了郑的烈脾气。一审判决后,郑对罪名和量刑有意见,阿贵觉得赔偿太少,双方上诉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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