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沈雪燕
本报讯 小陈是一家企业采购部职员,她顶头有两个上司,一个是经理,是个中年女人,一个是主管,年轻的男人。一直以来,工作还算顺利,两位上司对小陈也不错。只是,前阵子,采购一批材料时,出现了问题,而且责任是在自己这边。看样品时,主管刚好出差,小陈是找到经理来定的,而这批材料的钱款颇多,老板十分生气,一定要追究责任。老板最早是找经理去问的,经理回来后,就找到小陈,要她告诉老板说当时是问主管,定下这批材料的。经理说,这种事本来就应该问主管的,她当时也没仔细看,责任也不该由她来担的。
小陈知道经理在这家公司做了多年,不想出问题影响前程,而且,她要跳槽,也不如年轻的主管有优势。可是要把责任推给无辜的主管,她也实在做不到。到底该怎么选择呢?
奈步董事长助理王德清:碰到这种事情,根据每个人的做事原则和在企业的现状可以有不同的答案,按我的思维方式和做人原则,小陈应该将责任揽到自己的工作失误中。
1.小陈自己做的业务主要责任是他,不可推卸责任,经理只是负有领导责任;
2.小陈说未请示经理,是善意的扯谎,不影响他的人格,经理会感谢他。一旦事情真相暴露,别人还会评价小陈讲义气;
3.要真实地告诉老板,主管出差未经过请示,做人不能陷害无辜。
4.按照劳动法职工出现工作失误,扣减款项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扣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小陈的个人损失很少。再者,就是说出经理来,小陈也要受罚的。
综合利害关系,还是不说为好,还可能通过此事提高小陈的形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