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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8版:漳州新闻-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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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7日
凌晨持刀抢劫
三男昨被批捕

N通讯员 韩艳红 林飞

本报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冯某、刘某、徐某。

3月8日凌晨5时许,冯某、刘某、曾某(在逃)在租房内共谋抢劫,后又纠集朋友徐某参与抢劫。当天早晨6时许,4人携带两支伸缩甩棍和一把砍刀,外出寻找作案目标,后在芗城大同路某网吧门口,发现吕某在小巷里打电话,即由曾某持砍刀架在吕某的脖子上喊“抢劫”,冯某、徐某把吕某按在墙上,后由冯某、刘某对吕某进行搜身,抢走两部手机及一包香烟。案发后,冯某、刘某、徐某于当天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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