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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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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检查了泉州市170家“彩色隐形眼镜”店,查处了15家无证“彩色隐形眼镜”店。 据悉,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有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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