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黄国华 庄丽容
本报讯 导游曾某接待客户时,偷走了客户的钱,合计约3100元。昨日,他涉嫌盗窃罪,被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家住南靖县的曾某是当地旅行社导游。2月23日,他在旅行社接待客户江某。其间,江某多次出门接听电话,将肩包放于旅行社的长椅上。
曾某见到包里有钱,心生贪念,偷偷将包藏到座位下,而江某没有发现。这次,他偷得人民币和外币合计约3100元,另有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
数日后,曾某企图用包内身份证号码将银行卡里的钱盗走,因密码错误未遂。此时,江某的手机收到银行短信,才发现包不见了,赶紧报案。曾某得知事情败露,主动投案并归还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