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制晚报
本报讯 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关于“iPad”商标案终于尘埃落定。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商标将归属苹果公司,双方达成和解。
昨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该院已于6月25日向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经正式生效。根据调解书协议,苹果公司需要向广东省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苹果已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
据悉,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至此,这场历时两年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圆满解决。
案件结果公布后,也意味着苹果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此前,苹果新iPad已经先后通过了国内3C认证及国内电信入网许可。同时,针对苹果公司及其经销商的一系列起诉、查封等行为也将终止。
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昨天上午表示,“调解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但公司接受这一和解金额。”
□事件回顾
2000年,唯冠集团注册了iPad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商标。次年,唯冠大陆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册了iPad中国商标。
2009年12月,苹果通过旗下英国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5万英镑(约合5.5万美元),从唯冠台湾子公司唯冠国际手中买下了iPad全球商标权。由于深圳唯冠员工袁辉与麦世宏参与谈判,苹果认为转让协议也包括了iPad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
2010年1月,苹果正式发布iPad。2月,苹果以深圳唯冠连续3年停止使用iPad商标为由要求中国商标局撤销1090557号商标。但3月,民生银行拿到深圳唯冠的资产保护令,向中国商标局递交资产保护书,深圳法院查封了深圳唯冠持有的两个iPad大陆商标。
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问题达成和解,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