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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版:房产周刊-房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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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0日
购房定金纠纷增多
买房 别草率“下定”

(网络图片)

N本报记者 潇璇

核心提示

今年4月份以来,楼市成交数据逐月上升,而关于房产买卖方面的投诉,也大有增加的趋势。近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其中以缴交定金之后的纠纷比较突出,如缴交定金后无法贷款、售楼人员告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冲动交定金后对房子不满意等。

定金,顾名思义决定或定下来,在合同中起到决定性作用,颇有些不能反悔的意味。因此购房时,购房者不仅需要选房的独具慧眼,更需要冷静、谨慎与细心,以免缴纳定金之后又引发纠纷。本期,记者搜寻了一些相关案例,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参考。

No.1

交完定金 贷款申请被拒

前阵子,市民王先生看中一套房,当时就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缴纳了3万元定金。签订合同之前,王先生表示,自己曾经贷款购买过两套房,但是后来因为急需用钱卖了,不知道会不会影响贷款。而开发商表示,如果不能贷款可以退还定金,并将此承诺写入合同。

果然,随后开发商帮其办理贷款时,王先生因曾有两套购房贷款记录,此次申请被拒绝了。贷款不成,王先生算了又算,发现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于是带着合同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还定金。而此时,开发商称定金已经存入公司账户,提取出来需要时间和过程。经过多次协商,虽然双方已经达成共识,但是要两个月之后,才能退还三万元钱。

分析支招:

按理说,购房者申请贷款时,开发商只是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最终能否通过审批,则是银行根据购房者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结果。简单来说,王先生无法贷款,和开发商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根据法律规定,因购房者自身原因无法履行购房合同,开发商可以不归还定金。

有律师表示,在该案例中,王先生之所以能索要定金,是因为双方当时签下“若无法办理贷款,可退还定金”的约定,“合同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王先生违约处理,开发商可没收定金。如果合同约定可退还,就根据合同执行。”

其实,在实际生活中,多数购房者都需要通过贷款来实现购房梦想,目前随着银行两次降息之后,贷款购房群体更是有增无减。而另一方面,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之下,银行信贷审核颇为严格,因此购房者在缴交定金之前,最好先到银行了解自己的信贷资质和贷款能力,以防缴纳定金之后贷款被拒,进而陷入被动。

No.2

定金已付 得知并没有赠送面积

在各种营销策略盛行的当前楼市,赠送面积无疑最吸引购房者关注。这不,洪先生到一楼盘看房,就是冲着广告单上“送一房”的宣传去的。在售楼部,洪先生详细了解了户型结构、项目情况、竣工时间等,当然也没有忘记咨询“送一房”的情况。

“肯定的,要不广告单上也不敢打出来呀。”售楼现场,销售经理毫不犹豫地回应,给洪先生吃了定心丸。销售经理称,拿一套6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来说,公摊面积15平方米左右,赠送面积却有13平方米。也就是说,扣除公摊面积之后,室内实际使用面积仍有60多平方米。洪先生听了颇为心动,于是缴纳了一万元定金,定购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

不久之后,洪先生见房子一层已经有了雏形,便自行来到实地进行测量。然而他发现,无论怎么测量,实际使用面积都只有50多平方米。洪先生立即找售楼部理论,并要求退还定金。而开发商拒绝此要求,并称广告单是最初宣传之用,后来户型设计有所更改,赠送面积缩小了,销售人员可能不清楚情况,实际使用面积以房屋实际测量的数据为准。

分析支招:

许多购房者在看房选房时,往往因为置业顾问的极力推荐而产生购房冲动,如果价格在自己承受范围之内,更是草率地支付了定金,但是事后又发现种种不满意之处。

实际情况中,无论是在哪个楼盘,置业顾问必然是挑好的方面来介绍,对不足或缺点则避而不谈。所以购房者在看房时,除了听置业顾问的讲解外,对自己关心的部分要多提问,此外还可以听听朋友或房产行业人士对该楼盘的看法,对于准现房或现房则要实地看看,从各角度深入了解楼盘信息。

关于开发商或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切记在签合同时,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如今多数楼盘采用的是购房合同范本,那么可以以附件的形式签订补充条款,附在合同后面。

No.3

付了两万元 却发现首付不够

4月底,黄女士陪女伴去看房时,对一楼盘颇感兴趣。黄女士心想,虽然名下已有一套房,但夫妻俩的公积金还没有用过,不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一套小户型,既可作为固定资产留给儿子,又可以保值增值。当时,她立即打电话和爱人商量,随后便在售楼部支付了两万元。

然而当晚回家后,黄女士拿着公积金算了又算,发现能贷款的额度不高,最多只能申请房款4成左右,而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须6成。“缺口十万元左右,儿子又在上大学,哪里还有闲钱?”黄女士越想越后悔,再三考虑后决定退款退房。

次日下午,黄女士特意请假来到售楼部申请退款,因两万元收款条上写的是“订金”字样,负责接待的售楼小姐表示,会将其情况反映给上司,及时作出处理。然而,转眼两个月过去了,售楼部一直没有消息,其间,黄女士多次到售楼部或打电话催促。

分析支招:

在多数情况下,购房者在订购房产时,缴纳的为“定金”。不过黄女士缴交款项时,收款条上写的是“订金”字样,这给她申请退款提供了有利依据。

从法律上来说,“定金”和“订金”是有区别的。其中,定金具有一种担保性质,缴纳定金之后,如果开发商违约,那么需要将定金双倍返还,而如果买方违约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而订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无论是买方还是开发商的原因使得合同无法履行,所交订金都应返还。因此,购房者在买房下定时,应该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

同时,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来说,购房者在选房、购房时,不仅应该详细了解房屋各方面情况,还应该明确自身的贷款资质、还款能力等因素,千万别匆忙、冲动支付定金,以免带来更多困扰。

No.4

房东反悔 定金拖着不退

经一家中介介绍,吴先生看中了市区一套总价60万元的二手房。买卖双方见面协商时约定,吴先生先缴纳3万元给房东作为定金,七天之内等吴先生凑齐首付款之后,双方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对于违约责任,书面约定为,如果吴先生违约,房东没收定金,如果房东违约,则要返还双倍定金。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当吴先生带着首付款约房东见面时,对方却称60万太亏,房子不卖了,并表示会返还双倍定金,不过最近出差在外,得等他回来再退还。随后,吴先生多次致电房东催促返还定金,房东都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而看中的那套房则已经出租他人。吴先生也找过中介多次,但对方称钱是房东收的,他们也没有办法,最近得知房东出国了,称回来后就返还。

分析支招: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二手房交易中,一般情况下,买方先支付房款的5%~10%作为定金。而对于这部分款项,多数大型中介的操作方式为,买方将定金缴纳给中介机构的公司账户代为保管,如果买方违约或是交易顺利进行时,定金或作为违约金,或充当部分房款,由中介机构转交给房东,如果因为房东的原因而导致交易中止,定金则返还给买家。

和直接把定金交给房东相比,以上方式可以适当降低风险,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购房者尽量选择大型连锁中介进行交易,这种中介公司具备一定的实力,并把此作为事业来经营,卷款而逃的可能性较小,相对来说安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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