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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13版:教育周刊-阳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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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1日

泉州信用助学贷款截至10月15日

N本报记者 黄晓燕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截至今年10月15日,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用提供任何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若从入学时起则不超过1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生源所在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来自市教育局的信息,目前泉州全市11个县(市、区)、13所市属高校,都已全面执行这个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向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可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毕业生圆大学梦。

并非所有的新生都具有贷款资格,除了学习、品行等基本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须均在申请贷款的贷款人辖区内,且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等条件。而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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