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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4版:财经新闻-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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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7日

4S店内滑倒 翡翠手镯裂了
泉州庄女士要求车行以购车打折的方式赔偿,遭到拒绝

N本报记者

林淑芳

本报讯 在某4S店看车时,泉州的庄女士脚底一滑摔倒了,她说自己手上的翡翠手镯因此摔出一道裂痕,要求商家以购车打8.8折的方式赔偿,遭到4S店拒绝后,她向泉州市工商局12315求助。目前,泉州鲤城浮桥工商所已介入调解。

“这个翡翠手镯是老公去年才送我的,当时售价6.8万元,商场里都是查得到的。”庄女士说,现在有裂痕,以后也戴不出去。她认为,自己可以照价索赔,但考虑到打算在这家车行买车,希望商家能在汽车原价的基础上打8.8折作为赔偿。她看中的那款车原价是42.86万元,8.8折后在37.7万元左右。

“消费者确实是在展厅内摔倒的。”该店经办人员小叶说,当时地上可能有水渍或油渍。事发后,他们也赶紧将庄女士送到附近医院检查,确认了她身体无大碍。但是对于赔偿问题,他们有不同的看法。首先是手镯价值和赔偿金额,这些都必须由专业机构作出认定。此外,庄女士虽然是当场摔倒,但手镯究竟是那时摔裂的,还是之前就已损坏,都没有确凿证据,同样需要对手镯的破裂时间进行鉴定。他们赞成庄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福建文衡律师事务所涂宗全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庄女士在车行看车已经是消费行为,商家应当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由此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商家负责。但涉及赔偿问题时,庄女士认为手镯是6.8万元购得,就有义务举证证明其价值,而就商家提出的疑问,消费者同样需要通过鉴定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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