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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8版:漳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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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5岁女童的生命奇迹”追踪
两岁至六岁儿童好奇又好动,却不懂得自我保护,心理咨询师建议——

孩子室内伤害 更需防范

儿童安全,需从细节消除隐患

N本报记者 林深圳 戴江海 文/图

本报讯 5龄女童菲菲(化名)从漳州市区桂溪名都大厦24层坠下受伤一事,在漳州市民中引起不小反响,市民们对孩子的家庭安全问题产生了担忧。

漳州的心理咨询师铃子分析说,2至6周岁的儿童,已开始尝试探索外部世界,对很多事物都感兴趣,好动又好奇,但又缺乏识别危险和保护自己的能力,因此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由于儿童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家里,因此,防范儿童意外伤害,须从家庭做起。

去年,龙文区实验幼儿园3岁的男生乐乐(化名)准备洗澡。奶奶正准备兑冷水时,乐乐突然一屁股坐进了装着热水的脸盆,造成臀部大面积被滚烫的开水烫伤。诸如此类的安全隐患,本报曾多次报道。

龙文区实验幼儿园园长蔡联瑞分析,儿童在家庭内发生的常见意外伤害有跌伤、割伤、烧伤、烫伤等。他建议,家长除了做好阳台、门窗等外围的相关防护措施,平时对于室内的家具、电器、日常生活用品的摆放,也需要特别注意。

比如,地板不可太滑,以防孩子跑动时摔伤。窗户、阳台旁不宜放置桌椅、床,防止孩子攀登时跌落。

煤气灶具,用完记得关上,并用合适的方式,告诉孩子玩弄煤气开关的危险性;在门窗紧闭时,尤其需注意防范煤气中毒。厨房及卫生间,应留有气窗,平日保持空气的流通。

小孩天生对火感兴趣。在孩子玩弄打火机和火柴时,家长应及时告知危险性,并用恰当的方式阻止他们再次玩火。

剪刀、菜刀等刀具,热水壶、盛热汤和热粥的器具都应放在小孩不易碰到的地方。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也尽量放在高处,以地面1.5米以上为宜,外加安全盖,以防孩子用手抠挖插孔而触电。电器用完后,记得随手拔去插头。

此外,洗涤剂、肥皂、沐浴露、洗头液等日常生活用品及药品,也需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以免误食。

当然,玩具的安全性也不容忽视。建议家长为孩子选择不易破碎、表面光滑无棱角的玩具。

在安全教育的方式上,蔡园长也强调,命令式的教育或者简单粗暴的棍棒教育不可取。打骂会让孩子记仇,乃至产生与家长对立的心理,“家长应和孩子交朋友,孩子做错了事,家长应耐心地多鼓励、多引导,可以通过讲故事、儿歌、看电视、看画册等多种形式,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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