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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1版:福建新闻-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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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4日
□“亿元假烟 销往五省十余市”追踪
武平法院一审判决

主犯获刑并罚70万

本报讯 近日,武平县法院公开审理“2012·6·22”特大制售假烟网络案。

6月22日,武平警方在辖区岩前镇执勤时,查扣了一辆货车,载有368件成品假烟。因牵涉面广,该案被公安部督办。经过3个月侦查,一横跨福建、广东、江苏、湖南、浙江等5省12市的特大制售假烟网络被摧毁,主犯黄某龙、黄某清及运输司机厉某辉等人落网(本报今年8月22日曾作报道)。

武平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黄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被告人黄某清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60万元;被告人厉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N本报记者 廖明生 通讯员 张春波 钟富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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