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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1版:汽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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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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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出台 退换车有法可依
10月1日执行,盼可操作性细则
(资料图片)

N本报记者 黄秀花

各方声音

【车商】 中间人难做,盼可执行性细则

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给处于厂家和消费者中间的车商带来的是有法可依的便利,还是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麻烦呢?就三包政策记者采访了泉州车市的业内人士,由于政策刚刚出台,车商们持观望态度的居多,盼望可执行性细则的落实是大家的共识。

一汽马自达泉州鑫达总经理骆丽婷:我曾经处理过因汽车质量而发生较大纠纷的事故,作为车商,保护车主的利益和维护品牌的形象都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在车主和厂家之间就是起到一个积极沟通的作用。之前由于无法鉴定车子质量问题究竟是怎么产生的,所以车子的退换很难得到实现。

我看三包规定说,销售商是第一责任人,那么以后车商的责任就重大了。涉及问题产品时,厂家和车商的责任该如何界定呢?毕竟车商只是负责销售,车子质量若有问题车商也是无可奈何的,所以我觉得需要细则来明确厂家、车商和消费者的责权关系。如不能合理平衡消费者、厂商、车商各方的利益,那就还是麻烦多多。

上海大众斯柯达总经理黄玲阳:听到了新政出台的消息,但是具体如何操作还不是很清楚。我从事汽车销售工作十几年了,因汽车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投诉确实经常遇到,在保修期内能解决的厂家都通过保修来解决,不过涉及退换货确实是做不到。

其实现在大部分厂家的车子保修期都比新规的还长,所以车主最关心的应该是退换货的问题。退换货的程序要有明确的规定,车子的质量问题谁来鉴定?车子退税、折旧、等新车、换牌,以及这个过程中的费用成本由谁来付?总之,汽车“三包”涉及了很多复杂问题。在10月1日政策正式执行前,这些涉及各方各部门的细节若没有出来,车商也不知如何操作。

【车主】 早就该出台了,汽车维权有法可依了

相对于车商们的各种顾虑和担忧,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对于广大车主来说,自然是一件大好事,车主们维权有法可依了,不过也有车主看法不太乐观,相对于厂家和车商,消费者还是处于弱势地位。

别克车主陈展望:汽车三包早就该出台了,憋了这么多年才出台,车主们受的委屈也是够大的。我觉得汽车三包之所以这么难执行,就是为了照顾到车企的利益,三包出台后对厂家的监督作用就大了,厂家注重质量,车商提升服务,车主们的利益就能得到更大的保护。

广汽丰田车主杨美香:如果我的车子等明年再买,或许我就可以退车成功了。我的车子就是买来才一个多月发动机就一直抖动熄火,协商了很久最后还是通过维修来解决,在车商和厂家面前,消费者始终是弱势的,我希望有了三包政策后,消费者维权可以更有底气。

比亚迪车主张建生:说实话,我对汽车三包政策并不乐观,作为车主,我最大的感触是要维权太难了。如果汽车质量问题有争议,消费者需要依次向经销商、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甚至人民法院提请解决或者诉讼要求。这个过程走下来,时间和人力不晓得要付出多少,公正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在哪里?退换车产生的费用是不是车主也要承担?车主个人维权,相对汽车厂商来说真的是蚍蜉撼树。

延伸阅读

汽车“三包” 出台历程

●2002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给各地消协下发通知,要求汽车“三包”的规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004年1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1年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1年10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听证会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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