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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 本报讯 原本是几位朋友喝酒聚餐,22岁的范某却因觉得没面子,竟操起酒瓶就往朋友头上砸。日前,范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思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去年6月10日晚上11点,安徽男子范某与三五个好友在鼓浪屿上的一家烧烤店喝酒,其间,范某曾几次给李某敬酒,但均遭到李某拒绝。再一次敬酒时,李某还是不喝,这下范某急了,“面子都没了”,于是他操起一个空酒瓶,用力往李某头上一砸。顿时,李某头上鲜血直流,然后倒地。范某还不罢休,对着倒在地上的李某又是一阵拳脚,掏出刀子往李某手臂狠狠一划,导致李某伤情为轻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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