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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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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查获的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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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崔仪 胡海豹 文/图 本报讯 境外的黄金便宜?入境可别带太多。 昨日,海关关员在检查从香港入境的旅客行李时,查扣一名泉州籍女性旅客携带未申报的金条20条、金元宝30粒,净重共计3124.78克,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该旅客交代上述黄金制品是她在香港某金行购买的,准备带回来给儿女作为聘礼及嫁妆。 厦门海关提醒,入境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重量超出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须向海关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相关批准件,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予以征税放行,或者旅客选择退运处理;情节严重者,海关缉私部门将依法立案并进行相应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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