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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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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杨炳坤 吴小琳 本报讯 王某同时脚踏几船,情人节那天,他陪伴其中一个女友,却冷落了另一女友李某,于是李某一气之下与他人约会开房,并向王某提出分手。在通知王某到酒店拿回情人节礼物时,躲在厕所的“情敌”被发现了,王某便对“情敌”一番痛打。昨日上午9点,漳浦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王某。 2月14日,王某将礼物送给李某后,就离开去陪其他女友。于是李某很生气,便约了黄某一同到漳州游玩,凌晨3时许,两人回到漳浦县绥安镇某酒店准备开房。这时,她想到要将礼物返还给王某并提出分手,便让黄某暂时躲在卫生间。 王某赶到酒店后,发现卫生间门关着,便怀疑里面有人,于是辱骂恐吓想将黄某逼出来。看见黄某后,王某顿时火冒三丈,一拳打向黄某脸部,还从茶桌上拿了一个啤酒瓶继续殴打,致使黄某左侧眼眶骨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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