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 行 通 告
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增加作业船舶通告
因施工需要,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增加施工作业船舶“亚洲十八号”及“四航广州”,除下列内容外,原《航行通告》(闽海事泉航告〔2012〕36、76号)中其它事项不变。
一、作业时间: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7月30日。
二、作业区域:从湄洲湾泰山石化码头沿湄洲湾洋屿支航道、福炼支航道及湄洲湾主航道至黄干岛东面的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施工区域。
三、作业内容:沉箱出运、安装作业。
四、增加作业船舶:“亚洲十八号”(拖轮)及“四航广州”(半潜驳)。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作业船舶按《沿海港口信号规定》显示信号,并保持VHF16及10频道守听。
(二)沉箱出运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进出湄洲湾水域的船舶应注意收听VHF航行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事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