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黄雅婷
本报讯 双胞胎长得很像,于是弟弟将身份证提供给哥哥使用,让他逃避追捕。近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以窝藏罪依法对林某立提起公诉。
林某立与林某强是双胞胎,家住漳浦县六鳌镇。前年7月13日,林某强因在网上进行诈骗,被江苏警方列为网上逃犯。他知道后,将此事告诉弟弟林某立。为了帮哥哥逃脱,林某立故意将自己的身份证和轿车提供给哥哥使用,帮他逃过抓捕。时隔一年,警方抓获林某强,审查时发现林某立窝藏哥哥的事实。
【说法】
窝藏罪与包庇罪:作假证明为包庇
解读:漳浦检察院办案检察官
窝藏罪:指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隐蔽的场所或逃跑的条件,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林某立凭借与哥哥长得像的特点,将身份证借给哥哥用,帮助哥哥逃避法律的制裁,故涉嫌窝藏罪。
包庇罪: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两者区别:主要是方式上不同。窝藏罪涉及的方式主要是为嫌犯提供一些物质上的便利,如藏匿处所、钱财、证件等,也包括一些技术上的便利,如为犯罪的人指示逃跑路线和方向等。
而刑法对包庇的方式只规定“作假证明”一种,实践中的具体方式有隐藏或毁灭物证、书证,制造虚伪的证人证言,制造虚伪的被害人陈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