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 新京报
本报讯 在前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专家说,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
以农业转移人口
为重点
报告提出,各地正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据公安部统计,2010—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到835万人。我国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
徐绍史说,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不能举债
搞“造城运动”
据悉,五大顽疾困扰中国城镇化脚步,包括盲目追求城镇化速度,多数农民工无市民待遇,强征土地侵害农民权益,户籍阻碍城乡一体化等。
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推进城镇化要尊重客观规律。绝不能像片面追求GDP那样追求高城镇化率,更不能由政府大规模举债搞“造城运动”,否则势必会造成很大的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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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模
划分标准
《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0)》依据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提出的划分标准为: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