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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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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浙江省高院对项生源一案(萧山司机劫杀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项生源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附带民事赔偿20万元。项生源去年被认定为1995年一起出租司机被害案的犯罪嫌疑人,而17年前有5人因此案被判刑,他们称当年因遭到刑讯逼供而认罪。 被告人项生源在庭上承认曾经伤害过死者徐彩华,并表示道歉,但他坚称自己并没有最终致徐死亡,不能排除有他人二次伤害致徐死亡的可能。而被害司机家属当庭提出,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89万余元。 (央视 新华 中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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