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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11版:同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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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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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残疾人证”
在厦可免费乘车

N本报记者 林秋燕 通讯员 梁哈榕

本报讯 从7月15日零时起,残疾人在厦门,可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含BRT)、渡船等;老年残疾人也可凭老年卡享受免费。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介绍,该政策外地残疾人也可享受。

自8月1日起,残疾人办理的优惠乘车卡(关爱卡)直接转为普通e通卡,残疾人如继续使用原关爱卡乘车将按普通e通卡扣费。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提醒,残疾人乘车、乘渡船时应主动出示“残疾人证”,该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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