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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8版:民生/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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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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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百事通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市民杨先生:继子女是否享有继父母的遗产继承权?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傅晓莉: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法律上承认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享有相互继承权。

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可以参考继子女是否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抚养教育;继子女是否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随物价涨房租 此条款合法吗

市民牛先生:我租商铺时签了协议,有一条写着“随着物价上涨房租适当上调”。现在合同一年期满,房东要把房租从1000元涨到2000元,这合理吗?法律上关于“物价上涨”有没有具体规定,应该以什么为标准?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强:此约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根据自治原则,是有效的。法律对“物价上涨”没有具体规定,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合同只签订租期一年,那么一年期满,房东出租的租金提高,租户觉得不合适,可以不再续租。如果签订的合同租期超过一年,那么要看涨1倍租金是否合理,可以周边相同条件的房租价格作为参照。

订金定金未细看 未买成功能退吗

市民沈女士:我在看房前,向房主交了2万元“订金”。看房后,我不想买房,但房主却以2万元是“定金”为由拒退。收条上写着:“今收到沈女士买房订金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像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谓“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收条上写的“订金”与履约“定金”不同,可以要求退还。

□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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