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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7版:城事/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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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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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主意亲戚联手 贩卖自家娃”追踪
狼外婆一审被判5年半

本报此前报道
长旺/漫画

N本报记者 陈建辉

本报讯 52岁的“狼外婆”黄某群,昨天被晋江市法院一审判了5年6个月,罪名是拐卖儿童罪。

去年6月,黄某群将6个月大的干孙儿丁丁,托人卖了,理由是,为孩子买奶粉和尿不湿,负债累累。去年11月,黄某群与贩卖干孙儿的一干人等相继落网,狼外婆这个恶名也就传开了(详见本报去年11月12日A4版、今年4月27日N4版相关报道)。

昨天,与黄某群一起被判刑的,还有安溪女子陈某和李某,这两人均获刑一年六个月。

至此,这个由狼外婆黄某群主导、经9人转手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彻底覆灭,与案件牵涉的12名被告,或被判刑或等待审判。

【回顾】 经9人转手 外婆说要还债

检方指控,黄某群有5个女儿,干孙儿丁丁是干女儿阿艳未婚产下的。丁丁大概一个月大后,阿艳与男友分手了,一个人养不活儿子,便将丁丁寄养在干妈家。

没想到,去年6月的一天,黄某群把丁丁抱到晋江东石找到堂弟周某昌(已判刑),称奶粉和尿不湿太贵,干女儿的电话又一直打不通,自己养干孙儿才几个月就欠下一屁股债,只能将干孙儿卖掉还债。

把丁丁扔给周某昌后,黄某群独自回贵州老家了。随后,周某昌辗转托请周某等8人(均已被判刑),找到买主安溪人陈某质(另案处理)。

去年7月31日,丁丁被卖掉了,以59200元成交。事后,周某昌给黄某群汇了3.5万元,自己留了2万多元,其余几人也都得到数百元不等的“辛苦费”。

【进展】 经亲子鉴定 阿艳是丁丁亲妈

儿子被卖这事,阿艳一直被蒙在鼓里。

此案一个细节,曾干扰了案件侦破,当初黄某群在落网后,坚称丁丁是女儿小杨亲生的,而自己是丁丁的亲外婆。

经过多方侦查,今年3月初,民警找到黄某群最小的女儿小杨,才知道,原来小杨和阿艳关系亲密,平时以姐妹相称,后来黄某群就认了阿艳为干女儿。

由此,经东石边防所民警努力,最终联系上一直在江浙一带打工的阿艳。

今年4月26日,阿艳来到晋江东石边防所,在警方协助下,她与近一年不见的儿子丁丁见面,并做了DNA亲子鉴定。昨天,记者从东石边防所了解到,鉴定结果已出来了,丁丁确实为阿艳的亲生儿子。

【庭审】 外婆主犯 承认贩卖干孙儿

近日,晋江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时,黄某群承认在干女儿阿艳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堂弟周某昌将丁丁卖钱还债的犯罪事实,但当法官问是否知道卖小孩犯法,她摇头称不知道。

经办法官认为,被告人黄某群、陈某和李某,均以出卖为目的,结伙贩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其中,黄某群是该起贩卖儿童案的提起者,并提供贩卖的儿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而陈某和李某则为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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