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韩影
本报讯 宋丹丹主演的电视剧《家的N次方》,曾火热一时。该剧讲述的,是两个重组家庭,双方子女在生活中,从对抗逐渐磨合,最终情同手足的温情故事。
但现实生活中,重组家庭的结局,可不完全是这般完美。泉州市区就有这样一个重组家庭,为析分家产的事,继子和继母最终对簿公堂。
2000年1月,双双失去配偶的黄阿婆与何阿伯,登记结婚。双方原本各自育有一子一女。婚后,黄阿婆搬去与何阿伯一起生活在一幢三层小楼中。2004年和2005年,何阿伯在世时,小楼加盖至5层。
2009年,何阿伯病故。紧接着,一场分家析产官司,让这个重组家庭变得不平静。
起初,黄阿婆带着一子一女,将继子何先生推上被告席,称诉争房产自己有份。而何先生不以为然,认为这房子黄阿婆无权继承。
丰泽法院审理查明,黄阿婆所生的两个子女,虽为何阿伯的继子女,但双方具有抚养关系的证据不足,因此两人依法无权参与继承何阿伯的遗产,其原告主体不适格。而该诉争房产,宅基地为何先生向村集体申请取得,经家庭成员确认后,第一至三层房产归何先生所有。至于诉争的四、五层房产,法院一审认为,这是黄阿婆和何阿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何阿伯去世后,她依法享有该部分三分之二的份额。
去年初一审判决后,何先生随即上诉。近日,泉州中院对此作出终审判决:诉争房产,黄阿婆没份。
为何两次判决完全不同?泉州中院经办法官解释说,虽然本案诉争的四、五层房产,是黄阿婆与和何阿伯夫妻存续关系期间修建,但本案二审期间,何先生提供一系列证人、证据等,充分证明诉争房产的四、五层系由何先生出资修建。庭审中,黄阿婆称房产系何阿伯生前所建,却没能拿出有力证据。因此可以认定,诉争房产,何先生依法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既然如此,黄阿婆对该房产,也就不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