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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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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蒋巧玲 本报讯 明起,在晋江市区道路上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将罚款100元。 近期,晋江交管部门决定针对行人、非机动车及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没有划车道的路段行驶时,摩托车应靠右行驶,若不按规定行驶的,将被处以100元的罚款处罚。 民警表示,摩托车靠右行驶可提高道路交通通行力,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目前,晋江市区的世纪大道、长兴路最右侧车道已施划、设置完成“摩托车靠右行驶”标线及警示标志,接下来将逐步完善市区各主干道的指示标志、标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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