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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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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何金海 曾桂蓉 本报讯 晋江万达附近某工地的20名民工,昨天很高兴。前两天被工友向某(湖北人)挪用的4万余元工资,在梅岭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终于拿回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9月16日上午发工资后,因为没算好明细账,20人的49900元暂时让向某保管。不料,向某当天中午就携款跑回湖北老家了,电话关机。20名工友急坏了,赶忙报警。在民警的努力下,终于联系上了向某家人。沟通了两天,本打算挪钱他用的向某,将钱全部转账到民警提供的账号里。 昨天上午10时许,20名工友在派出所领回了工资,下午2时许,便坐上了回湖北老家的汽车,回家过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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