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年10月17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N04版:城事/24小时

  1. 版面导航
2013年10月17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的哥开车推行乘客700米
事起2元车费纠纷,乘客手骨骨折

N本报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郑生昆

本报讯 为2元车费,的哥赵某与乘客安某起口角纠纷,安某挡在车前,结果被赵某顶在车头,开车推行近700米,昨日凌晨4点多,这一幕发生在泉州市区火炬工业区附近,经江南派出所民警调解,赵某赔偿5000元医药费给手骨骨折的安某。

当天凌晨,在兴贤路一家娱乐城门口,安某和一名女子搭上赵某的车。到火炬工业区路口下车后,计价器显示6.5元,安某询问多少钱,被告知8.5元后,就说了句“你不是载客是宰客”。虽然赵某解释是加收燃油附加费,但安某仍不给,拉着女子就要走。

赵某一生气,随口骂句脏话,也准备开车走人。不想,安某听到后,就挡在车头。赵某不予理会,没有停车,安某被车顶趴在引擎盖上,一手抓住雨刮器,一手抓车顶的广告灯箱,不时还腾出一只手,去拉扯方向盘和赵某的上衣。车子开出近700米,安某因体力不支,从车头摔下来。

赵某见状,径直将车开走,后发现玻璃上有血迹,这才到江南派出所报警。1个小时后,手骨骨折的安某也来报警。经民警调解,赵某赔偿安某5000元医药费。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