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陈竞明
本报讯 昨日,彭某、王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鲤城警方刑拘。
20岁的贵州人小玲,在南环路一家工厂打工,一次在溜冰场溜冰,认识18岁的贵州老乡彭某,此后常聊QQ、煲电话,偶尔也相约出来一起玩。
10月14日晚10点多,彭某邀王某等朋友,带着小玲到泉州市区一酒吧。到前日凌晨1时许,彭某等人和小玲搭的士离开,小玲上车后叫司机把她送到工厂宿舍,接着就不省人事。不想,彭某把小玲带到鲤城常泰街道一家小旅馆。
由于小玲半路在车上呕吐,的哥让彭某多付20元洗车费,彭某不乐意。见对方人多,的哥无奈离开,随后报警称:“有几个小混混带着一个喝醉酒的女孩,不知要做什么,还威胁要打人。”民警赶到小旅馆后,找到小玲、彭某和王某,小玲称自己被强奸。
一行人随即被带到鲤城刑侦郊区专业队调查,彭某很快交代强奸一事。王某则称,彭某完事后,他也准备强奸小玲,哪想小玲醒来,让他们不要欺负她,不然就报警,他听后很害怕,便和彭某离开房间,结果就碰上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