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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3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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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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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脖子捂嘴巴 入室盗窃变抢劫
偷了240元,造成屋主轻伤,小偷被判12年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周剑武

本报讯 平和县小溪镇人李某曾因盗窃两度入狱,出狱后依然好吃懒做。去年2月,李某到安厚镇找朋友,发现村里的一栋二层小楼装修很显眼,于是猜测,这户主肯定是蜜柚种植大户。

中午,李某再次经过那栋小楼,见四下无人,噌噌就顺着水管爬上二楼。由于楼房没有防盗网,李某顺利进入客厅。

一阵翻箱倒柜,他只找到了240元现金。就在李某打算继续翻找时,在卧室午休的女主人黄某被声响吵醒,推开卧室房门查看,结果发现一个陌生男子站在那里。受到惊吓的黄某一边往一楼跑,一边呼救。李某追上黄某,用手锁住黄某的脖子并捂住她的嘴巴,想把她拖回二楼。

就在这时候,黄某的公公刚好从蜜柚园劳作回家。听到开门声,李某也顾不上黄某了,跑回二楼,从二楼的窗户跳下,逃离现场。经鉴定黄某为轻伤。

同年8月,李某在平和县城落网。昨日,经平和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判处李某犯抢劫罪,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检察官解释,李某入室盗窃采用暴力反抗,造成屋主轻伤,其行为已经转化成入户抢劫,入户抢劫则属于刑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由于李某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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