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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3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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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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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责令 今天前自行拆除
□《楼层公共区域 圈进自己家》追踪

N本报记者 陈群

本报讯 漳州市芗城区金品小区十多户居民反映,原本属于同一楼层4户居民的公共区域,却被其中两户居民私自“圈”起来,严重影响了房子的采光和通风(详见本报10月17日N4版)。

昨日,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规业主发出查询通告,要求违规业主在10月22日之前,自行拆除楼道公共区域的违章建筑。

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大队中队长洪顺福介绍,在今年国庆期间,接到小区业主的投诉,就入户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小区业主的投诉属实,被圈的楼道,属于楼层的公共区域。“当时违规的业主只有两三户,由于执法需要一定的工作期限,我们先协调物业,制止违规业主的违法行为。”洪顺福称,由于违规强占的业主都是利用晚上时间抢建,物业制止不了,违规抢建的业主从两三户发展到19户。

“我们根据物业法和城乡规划法的管理条例,按执法程序,昨日要求违规业主在10月22日前,自行拆除通道内的违法建筑,逾期将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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