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3年10月30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N04版:城事/相拍报

  1. 版面导航
2013年10月30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永春现首家“股田制”合作社

N本报记者 徐锡思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农办获悉,作为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全市首家“股田制”合作社出现在永春县五里街镇高垅村,即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兴龙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

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把田地交由合作社经营,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种植、销售、运输、加工、包装、贮藏、保鲜等服务。

目前,高垅村已流转土地245亩,用于连片开发大棚蔬菜、金线莲基地、花卉种植交易市场等。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