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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13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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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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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组】4
消防安全, “防”重于“消”
龙海二中 高三(12)班 洪慧群 指导老师:洪顺通

生命原本珍贵,更何况是名女大学生。这如花般的年纪,本该在象牙塔里绽放飘香,却在一场貌似偶然实则必然的火灾事故中夭亡枝头,真真令人扼腕叹息。

说它必然,是发生事故前有两大消防安全隐患存在未被消除,后果自然不可避免;为之叹惜,是面对如此危险隐患,人们却常常等闲视之,终究引发悲剧,造成不必要之损失。

烟花乃特殊商品,属易燃易爆物,销售时不但应远离火源,堆放囤积更要严格有序专人管理,店家却胡乱堆于人来人往的店门口,此为火灾发生的第一大隐患;第二个隐患则是人们安全自救意识的严重缺失。消防数据表明,丧生于火海中的人群,多数不是直接被火烧死,常常是被浓烟毒雾熏窒置死。这样的一个消防常识,假若大学生能把它熟记于心,不错误地选择浓烟可以渗透进去的卫生间作为避难所,自断生路,悲剧焉能发生?

店家胡乱堆放图方便,这是惰性使然,大学生自救方式错误,这是消防常识的无知使然。但要知道,“祸患常积于忽微”,生活中,就是这样的一种不良的小小惰性、一个小小的无知,都可能引起一个严重的后果。如果平时我们就能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再大的火又怎么能够燃得起来?可见防范的意识多么重要。

寓言故事“曲突徙薪”的教训犹不过时,仍有警示意义。它说的是一户人家的厨房堆着大量柴禾,某人指出这样危险,容易着火,建议他移走柴禾,并把原本直的烟囱改成弯曲的,但主人不听。一日果真着了火,四周的乡邻赶来救援,主人房屋仍被焚,损失惨重,但为了感恩,主人还是准备了丰盛食品招待四邻,却唯独没有请那个当初向他提建议防火之人。

自古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倘若主人听从建议,防患于未然,何来着火之灾?倘若主人及时解除隐患,又何来破财请客之需?如此因小失大,损失了房屋又赔上了一桌酒席,何苦呢?可见,做好防范准备,就不会浪费诸多的财力物力去消灾灭火。

然而今天,不重视“防”的道理、严重缺乏防范意识的消防观念亦是大有人在——君不见校园消防预防演练学生消极对待,有之;君不见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时人们漠然应对,有之……

呜呼!逝者已矣,痛甚于哀。但愿今天有更多的人能于事故教训中认识到,消防安全,“防”重于“消”,谨记“生命诚可贵,消防防范意识价更高”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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