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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5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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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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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龄、同乡、同事、同宿舍
看上同一洗脚妹 兄弟拳脚相加

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王兆鹏

本报讯 王某与李某是江西老乡,在漳浦县旧镇镇同一家企业上班,还住在同一宿舍,平日以“兄弟”相称。昨日凌晨,他们却为争夺一个足浴小姐大打出手。在旧镇边防派出所的调解下,王某赔偿受伤的李某1000元,并对自己冲动的行为道歉。

王某和李某都是45岁,同龄、同乡、同事又同寝,关系一直不错。当天晚上,两人相约出去喝酒后,又一起去泡脚。不巧,两人到足浴城后,看上同一个小妹,发生口角争执。

王某突然出手打了李某脸部一拳,致使其受伤。足浴城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后,经警方调解,王某意识到自己过激的行为不妥,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警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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