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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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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简伟雄 通讯员 简华良 本报讯 今年3月18日中午,新罗男子王某前去新罗区一家酒店参加朋友的婚宴。喜宴结束后,王某起身准备离开,走到大厅过道时,不慎整个人摔倒在地,当即被酒店员工送到医院治疗。经医生检查,王某的伤情被确诊为左锁骨骨折,伤残等级为交通十级。 赔偿协商无果,王某将酒店诉至新罗法院。王某认为,酒店过道过于湿滑,才导致他摔倒受伤。酒店则称,酒店内过道地板是塑胶地板,具有超强的防滑功能,王某会摔倒,是自身身体原因,酒店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新罗法院判酒店赔偿王某2万元。酒店不服,上诉到龙岩市中级法院。 前日,龙岩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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