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绑架单独上学的女中学生,索要3万元赎金。起初,两绑匪让家属把赎金放于指定地点,但担心被抓,绑匪在去取赎金的路上又折回。三四个小时后,他们重新索要赎金。
赎金还没拿上,其中一名绑匪就在妻子的劝说下,将被绑女学生放回。
去年5月15日,张某租了一辆小车,准备了两套保安制服、一把电击手电筒和一捆胶带,准备和吴某到漳州东山县铜陵镇学校周边绑架学生。
6月4日一早,两人开车到苏峰中学附近的路口物色作案对象。当天下午1点多,看见15岁的童某单独上学,两人便换上保安制服,由吴某将车开到童某身边,张某则在车后座,以问人为由将童某骗上车。
童某发现不妙大声呼救,张某拿出电击棍击她,并用手掐住其脖子,见童某“听话”了,张某从她的书包中找到手机,让她打电话给家人索要3万元赎金。
担心童某的手机被定位追踪,张某让她关机并拆下电池,藏在国道324线马山大道出口路边的草丛中,随后将童某载到云霄县下城山的张某家看管。
第二天中午,回到藏手机的地方,两人再次让童某打电话索要赎金。但担心被抓,吴某在去取赎金的路上又折回。下午3点多,他们第三次打电话索要赎金。
赎金还没拿上,6月7日下午5点多,在妻子的劝说下,张某同意放人。第二天,张某、吴某主动到东山县公安局投案。
去年10月11日,东山县检察院对张某、吴某提起公诉。昨天,东山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张某、吴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