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吴渊杰 林志祥
本报讯 一台湾老板在龙海租了一间别墅,组织一群80后冒充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他人银行卡涉嫌洗钱案为由,诱骗他人钱财。仅仅工作了20天,就骗得赃款达100多万。1月7日,龙海警方通报了该起案件。
2013年10月,台湾老板阿泽与曾某东,以假身份证租下一幢三层别墅,开始“招兵买马”。
曾某东、曾某民等十多人来到租处,通过网络非法手段,买来公民个人信息3000多条,并冒充外地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以受害者涉嫌洗钱犯罪为由,威胁对方、诈骗钱财。
负责日常管理的嫌疑人曾某民介绍,由于大多数成员文化程度不高,行骗时,每人都有一份“教材”,“只要照着纸上念就行”。记者发现,这些“教材”设置了许多情景,多数是一问一答形式。比如,“先问受害者人在哪里,如果在单位,要他回家”。接着要求录音,强调“这是警官我和你的对话,中间不能录到第三者的声音,如果录到第三者声音,会被法院视为有串供嫌疑”。
曾某民交代,该团伙分为三线,一线固定工资5000元外加6%的抽成,二三线没有固定工资,但行骗成功有9%到10%的抽成。曾某民说,自己负责二三线,仅他记得的一次诈骗得手经历,就从中分到了1.2万元赃款。他们平均每天都要打500通以上的电话。
2013年11月12日,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发现,龙海市颜厝镇路边村某民房中有一个诈骗团伙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得到消息后,龙海市公安局于11月15日15时许,在省厅刑侦总队和漳州市刑侦支队的指挥下,将诈骗团伙10多人成功抓获,其中阿泽和曾某东逃脱。
现场,民警缴获电话号码转换器4部、固定电话10台、未及销毁的公民个人身份电话信息72页、23张银行卡,以及赃款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民、赖某、张某林、陈某、王某、张某丽、张某虾、张某云等人均因涉嫌诈骗罪,被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现场缴获的赃款均已归还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