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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8版: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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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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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婚车迟迟未交 没签合同维权无据

N本报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林健

本报讯 市民吴先生正月结婚,为此他特地订购了一部进口轿车作为婚车。可订金交了大半月,眼看春节一天天逼近,车行却迟迟交不了车。

春节期间用车需求大,不仅租车热,不少有刚性需求的消费者也选择在春节前买车。今年1月初,经一位朋友介绍,吴先生在泉州鲤城南环路一车行挑选了一款品牌进口轿车,并交付了定金。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吴先生觉得挺放心,因此并未按一般的购车程序,跟车行签订购车合同等书面协议。至于什么时候提车,双方更是没有对此明确约定。

定金交了,银行按揭手续也办妥了,吴先生就只等着提车。没想到,半个多月过去了,该车行至今无法提供现车。“要是平常买车,多等几天无所谓,可我这车是买来当婚车的,婚期一天天逼近,车行也没办法保证到时一定能让我提车,那不是误事吗?”吴先生与该车行交涉,双方无法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随后,吴先生向鲤城工商局江南工商所投诉。

“双方没有签订购车合同,也未约定交车日期和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对消费者维权很不利!”江南工商所所长林健告诉记者,工商所介入调解后发现,因为没有相应的书面合同等凭证,消费者维权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尴尬。最终,经工商人员调解,吴先生选购另外一款车型,而该车行则在价格上给予一定折扣作为补偿。

江南工商所所长林健说,类似纠纷在购车消费中并不少见。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注意签订正式的书面购车合同,并将提车日期、违约责任等写入合同内,以便作为维权凭证。特别是购车作为婚车或对交车日期有特定要求的消费者,对此更是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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