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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4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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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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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上网花光生活费
吃了20元“霸王餐”

N本报记者 史国亮 通讯员 王文明

本报讯 昨天下午,南安水头派出所接到镇区鑫顺街一家沙县小吃店店主的电话,说店里来了个吃“霸王餐”的小伙子。

小伙子姓龙,今年16岁,重庆市酉阳县人,与家人在晋江安海某鞋厂打工。今年1月,家人回家过年,龙某找了个借口留在安海,家人给了他1000元生活费。随后,龙某坐车到水头,一个月的时间都泡在网吧里。花光了钱,家人还没回来,龙某便想回安海工作。走出网吧,饥肠辘辘的龙某跑到沙县小吃店吃东西。吃完后,龙某没钱支付,便假装要给朋友打包,趁老板下厨房时再逃跑,却被老板看穿,坚持要他先付账,两人因此吵了起来。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龙某进行教育,拿了20元钱付给老板,并用警车带着龙某到车站坐上了往安海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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