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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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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梁政 海都讯 漳州市区漳华路四季园著小区,交房拖延了一年,引多名业主抗议,但开发商福建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拒不回应(详见本报7月17日A17版报道)。经过业主多次抗议,昨天上午,开发商终于出面回应,承诺在今年12月30日前,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交房。 开发商还承诺,将承担合同中延迟交房的违约金责任。倘若超过该日期还不能交房,将在原合同中约定的日万分之三违约金的基础上,增加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即按已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七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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