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高翔 陈小明
海都讯 欠人猪饲料款17740元,法院判决了还不还,以为躲一躲,拖一拖,避开债主就行了。
没想到,自己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去银行贷款被拒绝。漳州长泰人戴某宝主动提出调解,并于前日一次性支付本金17740元。
戴某宝在长泰从事生猪养殖业。2014年7月,因为猪饲料买卖纠纷,被饲料经营者戴某福告到长泰法院,经法院多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最终,长泰法院缺席判决,要求戴某宝应在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戴某福饲料款17740元及利息。但戴某宝一直消极面对,拖着不还。
法院通过“点对点”银行查控系统发现其在某商业银行的账户虽然没有存款,但交易往来频繁,执行法官果断将其银行账户冻结,按规定将戴某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互联网上公布。
8月7日,执行法官接到戴某宝的电话,主动要求来法院协调解决此事。原来,戴某宝近期要去银行办理贷款被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