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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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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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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走妹夫20多万 第二天还了钱再投案

N海都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郑乐和

海都讯 为还债,平和人陈某偷走妹夫20多万元的卖猪款。眼见警方查得紧,第二天,心中难安的陈某上门还钱给妹夫,并主动向芗城警方投案。

这事就了结了吗?经办民警认为,陈某虽然取得了妹妹、妹夫的谅解,但涉案金额巨大,陈某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日前,陈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急:20余万卖猪款不翼而飞

市民曾先生,家住市区新华北路一宿舍楼。

10月12日晚上10点多,曾先生从广东卖猪回来,随身的挎包装着20余万元卖猪款,就放在房间床头边的椅子上,方便次日结算。

13日早上6时许,妻子陈女士准备起床做饭,忽然发现,房间的门竟然开着。陈女士顿感不妙,立即叫醒丈夫,一查,发现椅子上的挎包不翼而飞了。陈女士立马报了警。

芗城警方经现场勘查,初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惊:盗贼竟是二舅子

就在陈女士一家心急如焚时,13日下午4点30分许,陈女士的二哥——40岁的陈某,来到陈女士家,承认是他偷了这钱。

原来,陈某和妹妹同在一个加油站上班,由于妹夫工作忙,妹妹配了一把家里的钥匙给陈某,方便陈某有时帮忙接送小孩上下学,没想到这把钥匙竟成了陈某的“作案工具”。

陈某告诉妹妹,由于欠别人3万多元债,一时心生歹念。13日凌晨3时许,趁妹妹、妹夫熟睡时,他偷走了款项。

结尾:主动投案也难逃责罚

案发后,曾先生还找到住在相距不到20米的妻舅,告知陈某钱被盗一事,请他帮忙出主意。

可眼见民警到来,陈某却没有勇气立即道出实情。14日中午12时,陈某上班后,越想越不安。随后,陈某回家,将埋在家门口的钱挖出来还给妹妹。

在妹妹、妹夫的劝说、陪同下,当日下午,陈某到芗城公安分局投案。鉴于陈某主动归还钱款,且认罪态度诚恳,曾先生夫妇写下了谅解书,希望公安机关从轻处理。经办民警认为,陈某虽然取得了妹妹、妹夫的谅解,但涉案金额巨大,陈某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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