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打传”的经验告诉我们,传销很难终结。
1998年,国务院10号文件全面禁止传销。十几年来,国家各有关部门大力打击,媒体对其危害性大力宣传,传销却屡打不绝:今日之传销队伍尤其不乏大学生等高学历青年人群;许多受害者拒绝甚至抵触千里迢迢来解救他们的亲人和执法人员,认为毁了他们的光明前程。如此荒谬的心理,令人困惑:传销何以有如此魔力?
漳州市救助管理站的数据显示,近3年来,该站每年要救助警方移送的近800名传销被骗人员返家,但其中,大部分人只选择领取资助金,而拒绝了“回家的车票”。
近年来,针对不断进化、升级的传销活动,国内一些“反传销协会”、“传销康复中心”等公益组织积极介入,许多曾经的传销受害者主动现身说法。一个基本答案就是,传销的魔力,在于它不仅是一种骗术,一个“非法集资、携款潜逃”的骗局;它更是一种精巧、严密的洗脑术,通过“提自信”、“提激情”、“家庭温暖”等一整套的心理操控术,为底层人群构筑了一个心灵乌托邦。
一个父亲的疑问
回家近1个月,王怀信没让王通上班,在家休养。
“这几天,亲朋好友来家里,都会跟他交流,他已经认识到,传销就是骗人。”昨天下午,王怀信从宁波致电海都记者,儿子总算回归正常生活了。但是,回家以来,一直有个疙瘩,让他难以解开。
王怀信说,他从儿子口中了解到,儿子的对象王萌萌,此前呆的窝点曾被派出所“扫荡”过,负责上课的王萌萌曾被警察抓获,后来被释放,“可她从派出所出来后,竟然又回去传销窝点了”。王怀信设想,如果当初警方在抓获传销人员时,有登记记录,并可查询,那么,他们的寻亲之路,可能会简单得多。
“还有,最近,好些个河南的父母给我打电话,问我是怎么来漳州找到的小孩?”王怀信说,这些父母的孩子,都曾跟王通在一个传销组织,“搞不懂,怎么会有这么多孩子跑去搞传销?”
被解救≠回家
来自漳州市救助管理站的数据印证了王怀信的说法。
“一个月平均资助六七十人,主要看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打击严了,我们这儿资助的传销对象就多。”漳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郑清顺说,最多时,救助站一个月资助的传销被解救人员多达上百人,会有一些熟面孔。“两种办法资助,一种是我们帮他们买回家的车票,另一种是直接给现金,几十元不等。大部分被解救人员都会选择领取现金,自行离开。”
国内一名反传销人士“风清扬”介绍,大部分被警方解救的传销骨干人员,因为追踪管理的空缺,都会选择重返传销组织,“我曾陷入传销2年,被警察抓获、遣散不下30次。但没有惩罚,每次我又很快重回‘组织’的怀抱,那时候真觉得,公安是保护我们的”。
颠倒黑白的“洗脑术”
“风清扬”所谓“公安是保护我们的”的说法,是传销组织的“洗脑术”中的经典说辞。
十余年来,国家对传销大力打击,媒体猛烈揭批,这些事实显然与传销团伙所说的“国家支持”相矛盾。但这种矛盾却并未给他们造成多少障碍,反而成为他们进一步行骗的借口:比如,传销是中国民族经济崛起的希望,是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给穷人的一次翻身的机会,但WTO不允许中国搞,中国为了钻WTO的空子,就“暗中”支持,公开大张旗鼓的打击是“做做样子给外国人看”;而有关部门的打击、媒体的报道,其实是国家对这个行业的“宏观调控”。
而在“打传”行动中,抓到的大多都是下层人员,传销的受害者,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一般在说服教育几小时后就被放了。这恰巧成为他们坚信“国家支持,宏观调控”的铁证:“如果我们真犯了法,为什么不抓我们去坐牢?这不是宏观调控又是什么?”这样,他们很快又回到“传销第一线”。
对“尊严与归属感”的迷恋
除了为传销的合法性寻找“铁证”外,传销组织还通过“提自信”、“提激情”等一整套心理操控术感染成员。绝大多数传销者入伙后精神面貌会“焕然一新”,觉得今是而昨非,人生一下子找到了方向。
湖北青年王浩根据自己半年多的传销经历,写成《传销洗脑实录》一书,里面记录了某传销者的肺腑之言:“以前的我是个结巴……很多人看不起我……在社会底层,我过得很难受。可是在这里,我得到了大家的尊重,找回了自信。只有在这里,我才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他们主动把讲故事、讲课的机会给了我,让我得到了锻炼……”
传销团伙中严明的纪律、高强度的励志操练,使挫败感很重的底层人群一时斗志昂扬、精神焕发。团伙的组织管理也相当“人性化”。通常每一套房子住十几个成员,组成“家庭”,成员之间倡导热情待人,感恩敬业,杜绝酗酒、赌博、吸毒、偷窃等一切坏毛病。
有传销组织号称有18种好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人帮人”。在这种氛围中,社会上饱受欺凌的弱势群体极易找到“尊重感、归属感”。
“反洗脑”需要正能量
“洗脑,就是激发当事人亢奋激动的情绪,来抑制理性思维,削弱对一些基本问题的正确判断。”闽南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学科负责人、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曾天德教授分析说,传销洗脑抓住当事人对金钱、自我成功的强烈渴望和对社会改革的一些不公平现象的愤懑,引起的当事人心理失衡。
“传销洗脑的后遗症十分可怕,它还会影响人的理性判断。”曾天德指出,有些被骗者即使回家后,还是很容易对真实社会、环境产生不适应感,产生自卑、自大、自闭等心理。
被解救者回归家庭后,如何帮助他们“反洗脑”?曾天德建议,家人、朋友不要因当事人钱财被骗而去讥笑、冷落他们,要给当事人一个温暖的环境,关心、正面引导当事人,不要盲目地去相信那些一夜暴富的谣言、谎言,帮助他们重新建立自己的人生目标。
另外,一个重要的方式是,家人、朋友要鼓励当事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丰富的社会经验,提升他们的自我价值感和自信心,“通过参加正能量的社会活动,恢复他们思维里的理性判断和社会道德价值观念”。
清除“传销”寄生的土壤
“只要有人在组织传销,就有人会不断加入进来。”采访中,福建警察学院教授张昌荣指出,如果传销的寄生“土壤”不清除,光靠现行运动式的“打传”,不可能起到好的作用。
张昌荣说,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加强社会面管控,是一项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政府要统筹协调,加强对外来打工、经商人员的综合管理”。
今年,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曾就非法传销犯罪活动进行调研。一名参与调研的民警认为,就目前传销犯罪的现实危害性,在法律立法层面,对现有的“组织领导传销罪”,要根据新形势,降低追诉标准,可分类制定不同层次组织领导者的定性标准及处罚办法,“要提高犯罪成本,让其不敢轻易犯罪。通过法律的严惩,让他们不敢再重新回去”。
另外,坊间有一个呼声是,公安部门可建立一个全国打击非法传销的数据信息平台,将抓获的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登记造册,建立传销人员“黑名单”,“在这个平台,很容易就可以查询,全国哪个地区,是传销输出的热点区域,要加强宣传、引导”。列入“黑名单”的传销人员,户籍地政府部门可通过调查回访,促进其合法就业,树立正常的世界观,使其彻底远离传销。
文中部分内容来自《传销,为何在中国屡禁不绝》(湘潭大学教师 孙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