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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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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追踪之“填滩造路 泉州湾河口湿地在哭泣”
调查组成立十余天 整改意见难产
养殖户刘锦树已经将“路”挖低了约1米,现场无人验收;洛阳新桥下的土方垃圾,仍然无人清、无人领责
刘锦树雇挖掘机钩起“路”两侧的黑色滩泥,试图涂黑挖“路”后露出的黄色土堤,他认为这样是“恢复原貌”
靠近洛阳旧桥这端,海泥堆高了原有红树林位置

N海都记者 徐锡思 谢明飞 文/图

核心提示 市长批示要求整改已经过去了十天,备受关注的泉州湾河口湿地,当初被“填滩造路”的现场,目前仍只有养殖户刘锦树一个人在忙着“恢复原貌”。

刘锦树先把整条“路”的高度挖低了约1米,然后又请来挖掘机将两侧的砖渣挖起来,钩起海泥为挖“路”后露出的“土堤”抹上一层海泥。这样的整改效果,是否达到了“恢复原貌”要求?他自己也不知道,负责监督的洛江区万安街道也不知道,因为,具体的整改要求,仍未下达。

与此同时,洛阳新桥下那一大片被土方垃圾填埋的地块,仍无人领责,也没有下达任何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11月5日,本报报道称,泉州湾河口湿地被“填滩造路”,见报当天,泉州市市长郑新聪在报纸上批示,要求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相关市、区单位严查严处;6日,各部门召开协调会,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此事。至今已有十来天,具体的整改要求何时下发?昨日,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说,刚有了初步调查结果,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待审定后,再依法依规落实。

【现场回访】

养殖户闷头“整改” 没有人来“验收”

昨日下午3点,记者再次来到洛阳桥附近,远远看去,当初填出来的“路”,整体变低了,颜色也都变黑了,只剩下中间一段是土黄色的。一台长臂挖掘机正在施工,将边坡的砖渣等建筑垃圾挖起来后,弃在路边,又伸进滩涂,挖起黑色的海泥,抹在“路”两侧的坡面上。

刘锦树说,这台长臂挖掘机是他请来的,“每个小时要380元,光周日一天,就干了10个小时,又花了好几千元!”他说,他这样做就是“恢复原貌”:将自己填高的1米高的“路”挖掉,露出原来的“土堤”,将原来堆土的时候掉落两边的砖渣,也清理掉,然后抹上一层海泥,因为原来的“土堤”也是这样的。

这样的“原貌”,是否符合整改要求?刘锦树说,他也不知道,自从11月7日接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后,再没有新的具体的整改要求发下来。这期间,除了万安街道工作人员时不时过来催几句,没有人来检查验收他的“整改效果”。

整改要求迟迟不出 街道吐槽督促无力

刘锦树没有接到整改要求,具体负责督促整改的万安街道知道吗?

“我们也不知道,没有拿到相关的文件或方案,到底要整改到什么程度,心里也没谱。”万安街道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说,每天都有人去现场督促刘锦树“挖路”,但是这“路”到底挖到什么程度算是“恢复原貌”,他们也说不清楚,也没办法对刘锦树提出具体的要求。

“作为街道一级,这方面并没有执法权,只能是配合监督市、区的执法。我们现在也很困惑。”陈先生说,到底土路高度要降低到什么程度、路面宽度要减少到几米,没有具体的要求,就算街道要组织力量介入清理,也没有办法执行,“做养殖户的工作时,力度也提不上来”。

此外,洛阳新桥下面的大量土方,至今无人处理。北迎宾大道拓改指挥部办公室坚称,对于红线范围的土方和建筑垃圾,他们拒绝负责,并希望执法部门通过调查取证,查明真相。

【部门动态】

调查组成立十余天 仍在斟酌处理意见

早在11月6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森林公安局、泉州市文广新局、洛江区政府、洛江区农林水务局、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万安街道办事处和桥南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都出席了协调会,当日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至今已十余天,为什么还没有下发整改要求?

昨日,记者两次来到调查组的牵头单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有初步的调查报告,但是还要进一步研究细化。该局相关负责人外出开会,无法回应此事。“这个问题涉及的部门比较多,既有跨部门之间的交叉,又有不同级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问题,而且在一些原始的审批、证件等方面疑问待理清,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肯定要慎重,不能留下后遗症。”执法人员说。

到底是谁侵占滩涂?侵占多少?具体整改要求是什么?昨日下午,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整改意见正在进一步研究中,还需要进行严密的审定,才能通报并下发执行。

此前,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森林公安局经过研究,已经责成洛江区森林公安局以破坏红树林对刘锦树进行立案处理。目前进展如何?泉州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查取证已经完成,但还需要等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报告,才能确定损失及处罚措施。

□快刀短评

为什么不能“两条腿走路”?

N葭廿

联合调查组的成立,本来营造了立即整改、恢复滩涂原貌的氛围,可十余天过去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却迟迟不出来。不仅养殖户刘锦树不踏实,万安街道很无力,关心泉州湾河口湿地生态环境的人们更着急。

这里有一个困惑:为什么这起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解决的办法不能是“两条腿走路”呢?比如,一边,落实生态恢复,列出“原貌”的标准,让属地的街道、社区等行动起来,尽快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一边,彻查责任单位,等所有违法违规环节都查清楚了,再针对具体对象实施惩罚。不行吗?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之所以没办法“先清理、再治理”,是因为很多相关部门、单位存在顾虑。会担心,如果我去清理了,岂不是承认责任在我?

这也就理解了,北迎宾大道拓改指挥部办公室始终咬住“底线”,拒绝清理他们认为的“红线范围”以外的土方和建筑垃圾。也就理解了,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说,“肯定要慎重,不能留下后遗症”。

其实,管理单位之间的交叉责任将如何厘清,暂且不追,人们最着急的,还是这片滩涂到底什么时候能“打扫干净”。至少,在养殖户刘锦树一个人默默“整改”的同时,上级单位是否能先给万安街道一个标准供其参照,去督促他?至少,在揪出偷弃建筑垃圾的责任工地之前,能否先将洛阳新桥下面的大量土方挪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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