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11月18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海都见习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汪娟娟 海都讯 石狮市新源溢渔业有限公司日前被采取行政限制措施,原因是该公司此前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被查封,之后在未经石狮环保局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 石狮环保局方面介绍,石狮市新源溢渔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鱼粉加工生产,2013年9月因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该公司被依法断电查封。停产整顿期间,该公司表示将进行恶臭及生产废水治理设施的配套建设和升级改造,今年3月12日,该公司被恢复供电。 9月30日,该公司提出已完成相关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石狮环保局要求其进一步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后方可进行生产。但直至目前,该公司也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且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执法人员多次责令停产,该公司仍拒不停产。 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石狮环保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再次对该公司采取停产、断电等措施。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