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11月25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新华社 海都讯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针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已经正式落地并将于2015年1月正式实施,除了央企负责人薪酬调整外,国家将建立薪酬信息公开制度,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无论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负责人都必须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并向社会公开。 上述人士还透露,建立规范的福利性薪酬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将成为下一步薪酬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将不允许中央企业负责人在企业领取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负责人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者在本企业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也不得在兼职企业领取工资、奖金等报酬。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和2009年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相比,此次开始触及政企分开这个根本,特别是这次改革没有回避最为核心的隐性收入问题,可以看出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